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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0-02-02 12:4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豫政明电〔2020〕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许昌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精神,为便于各地、各单位合理安排工作,现将2020年春节放假日期延长安排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2020年春节假期按照国务院统一要求延长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 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河南省内企业除防疫物资生产、居民生活用品供应、 物流企业外,其他企业复工期限推迟至2月9日。

三、河南省内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日期推迟至2月17日以后。

四、河南省内大专院校开学日期按教育部通知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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