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魏都区、建安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依据《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保护条例》规定,结合10月份各责任单位日常管护和派遣整改情况,通过实地复查,现将市区河湖水系管护情况通报如下:
一、得分情况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95.58分
长葛市92.45分
市住建局91.67分
经济技术开发区90.75分
建安区90.49分
魏都区89.16分
东城区79.36分
二、结果运用
1个综合得分高于95分的优秀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奖励5万元;1个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不合格单位:东城区,罚款5万元;5个综合得分在80-95分的合格单位:长葛市、市住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安区、魏都区,不奖不罚。
建安区对日常派件重视不够、日巡查问题派件未按要求回复,本月罚款3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是东城区饮马河陈庄街至许都桥右岸杂草、枸树、断枝枯叶、白色垃圾较多,清潩河八龙桥下游左岸100米篮球场周边生活垃圾较多,日常管护差。二是魏都区中央公园由住建部门负责管护的园林绿化标准低,问题长期未整改。三是部分湿地池内杂草、水生植物缺株断档较多,管护不到位。四是所辖河段部分绿化树木支撑点绑缚物(铁丝、衬布)未及时去除,影响树木生长。
四、下步要求
一是东城区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对问题河段开展排查行动,提高问题整改质量,确保景观效果。二是魏都区要切实解决中央公园多头管理的现状,统一管护,加大管护力度,确保管护成效。三是责任单位要提高湿地日常养护水平,创新管护手段,及时清除杂草和干枯倒伏的水生植物,确保湿地良性运行。四是责任单位要对辖区内的绿化树木进行排查,及时清除树干绑缚物,确保树木健康生长。
附件: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10月份管护情况
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10月份管护情况
按照河湖水系管护标准和要求,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组织人员于10月22日至28日对各责任单位10月份管护情况进行实地复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得分情况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95.58分)
长葛市(92.45分)
市住建局(91.67分)
经济技术开发区(90.75分)
建安区(90.49分)
魏都区(89.16分)
东城区(79.36分)
二、管护情况
按照河湖水系管护情况从好到差依次为:
湖泊:建安区北海、示范区芙蓉湖、魏都区灞陵湖、东城区鹿鸣湖、建安区秋湖湿地、东城区秋湖湿地
清潩河:市住建局、长葛市、魏都区、建安区、东城区
饮马河:示范区、长葛市、建安区、魏都区、东城区
灞陵河:建安区、魏都区、开发区
湿地:长葛市关庄湿地、建安区关庄湿地、建安区三达湿地、长葛市杜村寺湿地、开发区屯南湿地、东城区橡胶二坝湿地、魏都区宏源湿地、
中央公园:示范区、东城区、魏都区
其他河流:市住建局护城河、东城区天宝河、魏都区连通渠、魏都区灵沟河、建安区灵沟河、魏都区运粮河、魏都区幸福渠、东城区许扶运河、魏都区长店沟、建安区长店沟
其他湖泊:东城区东湖、市住建局小西湖、开发区双龙湖
三、事部件派遣处置率
示范区处置率92.93%
开发区处置率85.19%
建安区处置率84.07%
市住建局处置率82.35%
魏都区处置率81.61%
长葛市处置率75.00%
东城区处置率72.67%
四、存在问题
五、下步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许昌市河湖水系10月份管护问题台账》时限要求,制定措施,明确责任,逐一抓好落实整改。整改情况于11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责任单位公章上报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