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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市委书记、市长留言得到回复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9-06-18 11: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求助书记同志! 

胡书记,您好,我是许昌建业世和府一期多层的业主。合同写的是3月31日交房,他们3月29日书面通知3月31日交房。3月31日到售楼部交房,他们说延迟交房,具体交房时间另行通知。合同写的是逾期30天可以选择退房。他们在4月29日晚上微信通知4月30号、5月1日交房。通知即视为交房。所交房屋存在屋顶漏水等质量问题,所见的有关部门验收,都是他们单位自己的下属单位和合作单位。现在就是想搞清楚他们到底是否达到交付的资格?现在求助市长,望住建部门出具建业世和府一期房屋验收竣工备案表。谢谢书记!

示范区管委会回复:

您好!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延期交房问题

建业世和府一期项目原定于2019年3月31日交房,但在2019年3月30日,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许昌置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到现场查看后认为,该项目部分景观、设施未完善到位。为保证建业品牌名誉,将商品房交付日期延期至2019年4月30日前,并告知所有建业世和府一期业主,开发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对业主进行赔偿。

二、关于质量问题和退房问题

经现场查看,发现该项目所存在的如漏水等质量问题已由该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三方进行处理维修。该项目在施工时因不可抗力(天气、气温等)原因,存在赶工现象,漏水等问题属个别现象,该项目开发单位愿意承担所有维修问题,并保证维修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筑规章规范要求。

根据该项目开发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条款中未约定上述房屋质量问题为退房条件,故该业主要求解除合同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

三、关于验收问题

经现场核查,建业世和府一期项目已于2019年3月27日完成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验收,五大责任主体均属独立法人单位,均有相关资质,无隶属关系。该项目五大责任主体为:许昌置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施工单位)、郑州广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截至2019年5月30日现场核查,建业世和府一期项目目前已顺利交房,已有部分业主进入小区开始装修。该网民所反映的情况为个别现象,小区开发公司(许昌置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愿意按照合同约定对业主进行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赔偿及相关质量问题的维修。


二、咨询 

胡书记您好!我是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望田镇村民,去年11月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做的脑部手术,花去医疗费用约20万,符合大病救助的范围。大病救助以前是鄢陵县民政局职责,因为单位机构改革,现在民政局不受理大病救助。咨询了鄢陵县医疗保障局,他们说还没有衔接好,不知道职责分工。现在不知道去那个部门申请大病救助,怕错过申请大病救助的时间。请领导重视。谢谢!

鄢陵县政府回复:

经医保系统查询,留言人父亲于2018年8月9日-2018年8月20日因脑梗塞在郑大一附院住院,花费214535.84元,医保报销89295.18元,患者出院后未及时向县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2019年,根据《鄢陵县机构改革方案》,县民政局医疗救助职责整合到县医保局, 2019年4月15日县民政局两名转隶工作人员携医疗救助电脑系统正式到县医保局报到,经县医保局与市医保局沟通,尚未接到上级“三定方案”及医疗救助具体经办政策,目前全市暂时均无法确定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和保障比例。待上级“三定方案”确定后,若其符合医疗救助政策,县医保局将及时联系留言人,为其办理医疗救助。

鄢陵县政府已责成县医保局通过多种渠道向广大群众宣传医疗救助等相关政策,确保医疗救助政策及时、精准落到实处。


三、水质变坏 

尊敬的领导,我家住许昌市魏都区,2014年吃上南水北调的水之后,水质很好,烧开水基本没有水锈,但是近期突然水锈很多,是这么回事吗?

市水利局回复:

5月8日至5月23日,我市城建重点项目“八一路供水管道改造工程”实施环通施工,取用南水北调水源的周庄水厂供水量减少,以保证市区供水水压,我市启用了热备的董庄水厂,董庄水厂以襄城县麦岭镇地下水为水源,因麦岭地下水水质硬度比南水北调水源大,部分区域会出现“水垢”偏大现象,但其水质指标完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市民可放心使用。目前,八一路供水管道改造工程已完成,以南水北调为水源的周庄水厂已恢复正常供水,城西水垢增大的情况将逐步消失。

为确保日常饮用水安全,我局督促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水质检测制度,每日对出厂水常规指标进行厂级检测,每两周对全市33个管网采样点取样进行常规化验,每月对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水进行常规项全分析,每年委托水质检测机构对出厂水进行非常规项目全分析。为保证用户对供水水质的知情权,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每月在公司网站和微信平台上对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此外,我局还建立了水质抽检制度,每季度委托有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对供水企业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抽检,并将水质抽检情况在水利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接受市民监督。

5月27日,我单位工作人员与陈先生联系,将近期产生水垢多的原因向陈先生进行了详细解释,陈先生对答复表示理解无异议。


四、咨询《郑许一体化发展战略规划》最新进展 

尊敬的领导,您好,想咨询下郑许一体化发展战略规划现在是否已经通过审议?何时能向社会公布。

市发改委回复:

今年年初,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了《郑州大都市区空间规划(2018—2035年)》。目前,省发展改革委正在按照《郑州大都市区空间规划(2018—2035年)》对《郑许一体化发展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待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开展评审等后续工作,待省里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如您需要进一步了解《郑许一体化发展规划》的相关情况,请与许昌市发展改革委城市科联系,联系电话:03742965077。


五、农村危房无法住人,自建新房有补助吗 

尊敬的史市长:

您好,我是禹州市的一名农民,咨询下,现在农村危房不能住人,还能自建新房吗?在政策范围内,政府有补助吗?

禹州市政府回复:

根据《禹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禹州市财政局、禹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禹州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禹建〔2018〕32号)的要求,禹州市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如下:

1、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居住在C、D级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且该危房为其在本村的唯一住房。

2、农村危房改造新建房屋面积标准:1人户20-30平米、2人户30-40平米、3人户40-6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需要政策兜底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

3、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①C级危房维修:以涉及乡镇、村提供的工程造价清单为依据,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补助,上限为5000元,超出部分由贫困户、村和乡(镇)三级协商解决。②D级危房重建:1人户为1.5万元;2人户为2万元;3人户为2.5万元;4人户为3万元;5人以上户为3.5万元;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房屋补助资金上限为3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原则上以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中人口信息为准,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原则上以户口本中人口信息为准。

4、农村危房改造操作程序 ①户主自愿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②村委会收到危房改造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评议,并予公示,公示期10日;③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10日;④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⑤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组督促帮助危改户完成修缮加固或建新拆旧工作;⑥房屋竣工后,由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扶贫办 、市财政局、市残联联合竣工验收。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到禹州市住建局村镇股(702房间)进一步咨询,咨询电话0374-8111202。

 

六、莲城大道堵车问题 

现在每逢上下班高峰期或雨雪天气,莲城大道毓秀路口到文峰路口段都非常拥堵,对此现象留意很久,仔细观察过后发现问题症结所在:本路段的拥堵问题主要症结在于市供电公司门口车辆和行人较多且出行方向呈放射状,由此造成堵车严重。一般是北半幅堵塞更严重。建议可在供电公司门口增加红绿灯,与文峰路口红绿灯同步,也可视情况只在自东向西方向增加红绿灯。只要规范了市供电公司门口的出行秩序,对于整个莲城大道的堵车现象将能大大缓解!

市公安局回复:

莲城大道为我市城区主要道路之一,日常交通流量较大,东城区段道路宽阔,双向八车道,能较大程度上满足车辆通行需求,但中心城区段(文峰路至清潩河桥段)双向仅四车道,道路通行空间已趋于饱和,瓶颈问题突出。

经充分调研,电业局门前过街开口因距离东西两个红绿灯路口较近,不适宜再设置红绿灯。交警部门拟采取以下措施,保障莲城大道西段道路畅通:一是在交通高峰期,在电业局门前专门设置警力,对转弯、调头的车辆指挥疏导,确保道路通行顺畅。二是在交通平峰期,指令七一路文峰路口、莲城大道毓秀路口岗点执勤民警兼顾电业局门前过街开口,一旦发生临时堵车,立即到现场进行处置。三是按照市政府出台的《许昌市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方案》要求,市住建局要对莲城大道西段的绿化带予以拆除,增加双向车道,提升道路通行能力。交警部门将积极建议市住建局尽快启动道路改造项目,从根源上解决东西城区交通瓶颈问题。


七、什么时候取消面包车营运证和货运资格证?

尊敬的市长,我们许昌什么时候才能落实关于蓝牌货车营运证取消的相关政策,我就是一辆2万多的面包车,每年要给车队3000.费用太大了,我了解到河北,山东已经早已取消了,我们市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取消呢。

市交通局回复:

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豫交文〔2018〕494号)要求,我省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因此,全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自2019年1月1日起严格做好落实工作。市运管局已与当事人取得了联系,对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了解释,当事人表示理解。

特此回复,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通过电话:2955029(货运科)进一步咨询。


八、长葛特岗教师工资及五险一金问题 

长葛特岗教师工资待遇等问题与当初合同上不符,五险一金不能用,恳请领导给予高度重视。

长葛市政府回复:

目前,我市2016年、2017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已于2018年统一办理了“五险一金”参保手续。截止目前,各类保险缴费,已缴纳至2019年2月。

另外,由于部分特岗教师在教体局参保之前,缴纳过“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在外地办理过相关保险等情况,需待办理转接手续、在外地补缴相关费用后,方可转入我市办理续保手续。教体局已与人社部门积极协调,对已符合续保条件的人员,会尽快完善续保手续,如果能够补缴,将从扣款时开始补缴,如果不能补缴,之前代扣个人的相关应缴费用,待核算后进行退还。

目前,市医保局负责同志已向留言人沟通解释医疗救助等相关政策,留言人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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