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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响应

【信息来源:许昌报业传媒集团【作者:【信息时间:2019-01-07 09:5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会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最新数值模式预报结果,预计未来一周受持续逆温、降雪偏弱、湿度增加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1月4日至5日、1月7日至8日,我市将出现严重污染过程。根据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指令和《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决定,1月4日18时起,将当前采取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提升至红色预警(Ⅰ级)响应,解除预警时间另行通知。

红色预警启动期间,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教育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污染浓度(AQI日均值达到500时),可视情况指导有条件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并合理安排停课期间学生的学习生活,做到停课不停学。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严格落实企业停限产措施。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I级响应减排措施。在本地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再减排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20%。

此外,我市将严格落实机动车减排措施、扬尘源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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