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魏都区、建安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管理考核奖惩办法(试行)》规定,市区河湖水系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分别对市区河湖水系管护工作进行了日巡查考核和月集中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综合得分排名
第一名,建安区94.51分;
第二名,长葛市93.78分;
第三名,市住建局93.57分;
第四名,经济技术开发区82.15分;
第五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81.41分;
第六名,东城区80.71分;
第七名,魏都区77.12分。
二、考核结果运用
6个综合得分在80-95分的单位:建安区、长葛市、市住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东城区,全部为合格;1个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不合格单位:魏都区,罚款10万元。按照有关规定,建安区在第一阶段集中整治活动中行动快、投入大、效果突出,使辖区内的园林景观得到了全面提升,奖励5万元;东城区多次私自开启中轴水系退水闸,造成水源浪费,影响中轴水系景观,罚款2万元。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魏都区、东城区对园林集中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行动迟缓,问题整改率低。二是长葛市饮马河下游左岸园路右侧绿地碾压严重,造成多处黄土裸露。三是建安区、魏都区栈道、凉亭、铁艺等配套设施锈蚀、脱漆较多,养护不及时。四是个别湖泊、湿地内水生植物倒伏、干枯枝叶较多。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是魏都区、东城区要对园林管护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补齐短板,提高园林绿化管护水平。二是长葛市要加大巡查力度,尽快对损坏的绿地进行修复。三是建安区、魏都区要尽快对所辖河段木质设施、铁艺、钢结构等进行防锈刷漆维护,确保水系配套设施安全完好。四是责任单位要对所辖湖泊、湿地进行全面排查,对倒伏、腐烂、干枯的水生植物和残缺莲梗及时进行修剪。五是各责任单位针对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问题责任清单中要求9月20日前整改完成的问题,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整改,考核办将把整改情况作为9月份考核重点,对未按时限整改的单位加重处罚。
附件: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8月份考核情况
2018年9月7日
附件
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8月份考核情况
一、考核情况
按照《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管理考核奖惩办法(试行)》规定,市区河湖水系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组织4个专业组和1个监督组于8月22日至28日对市区河湖水系进行了集中考核,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考核采用日巡查、月集中和事件、部件派遣处置等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各专业考核组通过实地察看、现场评分,并对日巡查和派遣整改情况进行了统计汇总。此外,环保部门针对6个湿地的管护情况进行了考核。
二、考核排名
(一)综合排名
第一名:建安区(94.51分)
第二名:长葛市(93.78分)
第三名:市住建局(93.57分)
第四名:开发区(82.15分)
第五名:示范区(81.41分)
第六名:东城区(80.71分)
第七名:魏都区(77.12分)
(二)湖泊排名
第一名:建安区北海
第二名:东城区鹿鸣湖
第三名:示范区芙蓉湖
第四名:东城区秋湖湿地
第五名:魏都区灞陵湖
(三)主要河道排名
1.清潩河
第一名:建安区
第二名:市住建局
第三名:东城区
第四名:魏都区
2.饮马河
第一名:长葛市
第二名:建安区
第三名:示范区
第四名:东城区
第五名:魏都区
3.灞陵河
第一名:建安区
第二名:开发区
第三名:魏都区
4.其他河流
第一名:市住建局护城河
排名末位:魏都区长店沟
(四)单项排名
1.问题整改情况排名
第一名:建安区整改率90.13%
第二名:市住建局整改率86.61%
第三名:长葛市整改率83.87%
第四名:示范区整改率73.06%
第五名:东城区整改率73.02%
第六名:开发区整改率72.37%
第七名:魏都区整改率69.53%
2.湿地管护排名
第一名:长葛市关庄湿地
第二名:建安区关庄湿地
第三名:长葛市杜村寺湿地
第四名:东城区橡胶二坝湿地
第五名:建安区三达湿地
第六名:开发区屯南湿地
第七名:魏都区宏源湿地
3.中央公园水系管护
第一名:示范区
第二名:魏都区
第三名:东城区
三、存在问题(许昌市河湖水系8月份考核问题台账.xls)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责任单位要对本月考核和集中整治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提高问题整改率。
(二)责任单位要加大管护力度,提高管护标准,及时对损坏的草坪、绿地进行修复,确保水系景观。
(三)责任单位要加大巡查力度,对损坏、锈蚀、脱漆的配套设施及时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水系配套设施安全完好。
(四)责任单位要对所辖湖泊、湿地进行排查,及时对倒伏、腐烂、干枯的水生植物和残缺莲梗进行修剪。
(五)8月份考核问题台账和责任清单中要求9月20日前整改完成的问题,整改后以书面材料加盖责任单位公章及时上报考核办备案。考核办于2018年9月19日前对整改情况统一汇总,并组织复检,执行台账销号制,到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9月份考核重点内容,加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