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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表彰的2017年度全市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公示的公告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8-07-19 10:5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许昌市河长制办公室、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昌市水务局《关于评选表彰许昌市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经基层推荐申报、评选领导小组研究,拟对18个先进集体、44个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7月19日—7月2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河长制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061650、6061651

邮箱:xchzbgs@163.com

地址:许昌市八一东路3799号水利办公大楼1512室

 

附件: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2018年7月17日    

 

 

 

2017年度许昌市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一、先进集体(18个)

许昌市畜牧局

禹州市河长制办公室

禹州市颍川街道办事处河长制办公室

禹州市张得镇河长制办公室

长葛市水务局

长葛市南席镇人民政府

长葛市佛耳湖镇人民政府

鄢陵县南坞镇人民政府

鄢陵县陈化店镇人民政府

襄城县茨沟乡河长制办公室

襄城县汾陈乡河长制办公室

魏都区农业和水务局

魏都区丁庄街道办事处

建安区新元街道办事处

建安区陈曹乡人民政府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尚集镇人民政府

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村张街道办事处

东城区天宝路街道办事处

二、先进个人(44名)

黄  超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

王东升   许昌市纪委监察委科员

黄  磊   许昌市不动产登记局经济师

卜  同   许昌市环境保护局科员

李  鑫   许昌市护城河管理办公室主任

郑金泉   许昌市地方海事局局长

杨亚涛   许昌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

裴  斐   许昌市水务局副主任科员

苏  征   许昌市农业局种植业管理科科长

朱倩丽   许昌市林业局副主任科员

田林华   许昌市畜牧技术推广站畜牧师

董向阳   禹州市磨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申云龙   禹州市钧台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科举   禹州市财政局科员

蒋高苗   禹州市环境保护局科员

孟自强   禹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黄志强   长葛市大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永成   长葛市古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  宁   长葛市后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武彦军   长葛市水务局副局长

李燕玲   长葛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晓勇   鄢陵县水务局副局长

马青坡   鄢陵县大马镇人民政府副乡级干部

胡群才   鄢陵县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和润涛   鄢陵县彭店镇党委副书记

王雪刚   襄城县网民诉求督办中心主任

郜冠军   襄城县颍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苏朝峰   襄城县湛北乡党委委员、纪检委书记

张尽辉   襄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赵  煜   襄城县河长制办公室信息股股长

韩桂荣   魏都区五一路街道办事处万里社区主任

张静亚   魏都区水务中心科员

李志昌   魏都区灞陵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李炳林   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办事处主任

蔡林涛   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占娜   建安区灵井镇河长制办公室主任

李帅军   建安区河湖水系管理处工程师

李竹浩   建安区河长制办公室职工

尹利涛   示范区魏武街道办事处主任

姚振涛   示范区河长办副主任

李  庆   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科员

杨  军   开发区龙湖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丁  顶   东城区祖师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郭荣涛   东城区水务局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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