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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文,一场永不停歇的“幸福接力”——许昌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之机制篇

【信息来源:许昌报业传媒集团【作者:【信息时间:2021-12-13 09:2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寒冬时节,行走在许昌街头,繁花满枝的蜡梅、整齐的绿篱、干净的路面、井然有序的车辆和行人……共同构成一幅和谐优美的画卷。

饮马河、清潩河、灞陵河、鹿鸣湖等河湖水系碧波荡漾,设施齐全的篮球场、足球场等运动场地星罗棋布,许昌倾力打造的“15分钟健身圈”让市民在环境优美的“天然氧吧”里尽享健身的乐趣。除此之外,“15分钟医疗服务圈”“15分钟便民服务圈”……一个个惠民“圈”,不仅提升了许昌的城市品位和质感,而且“圈”出了百姓的美好生活。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文明,让城市更出彩。

从2001年起,我市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实现了从“河南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河南省文明城市”到“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的大跨越,铸就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三连冠”的新辉煌。

许昌坚持塑形、铸魂、惠民,常态长效持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让广大市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满满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完善机制聚合力 助推创文“常态化”

20年来,许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创建为民惠民原则,坚持监管并重,标本兼治,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一任接着一任干,探索形成了六大创建机制,走出了一条具有许昌特色的创文之路。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挂帅的创文指挥部,定期研究创建工作。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文明城市创建重大事项。把创文列为“一把手”工程,市、县、乡、村四级党组织书记抓创文。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创文指挥部定期研究,创文办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

建立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市委、市政府明确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政收入逐年增加,对研究确定的重大项目、重要活动所需经费给予重点支持。

建立完善推进落实机制。坚持实行指挥长分包县(市、区)及市直创建单位制度,市级领导围绕创文推进中的难点顽疾,定期开展创文专题调研,现场办公、协调推进,充分发挥以上率下、真抓实干的示范引领作用。

建立完善宣传教育机制。统筹市民教育、社会宣传、媒体宣传,持续做好公益广告刊播工作,扎实开展各类宣传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实现了宣传教育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建立完善群众参与机制。最大限度突出群众的创建主体地位,设立市民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利用新媒体“许昌发布”“i许昌”App、许昌文明网和“文明许昌”“智慧城管”微信公众号等开通创文举报投诉专题栏目,委托第三方每季度开展创建民意调查,倾听群众呼声,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建立完善奖惩激励机制。积极适应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形势变化,调整充实创文专业指导力量,实行日督导、月通报、季排名和推进会末位单位表态发言、全年总结表彰制度。坚持表彰奖励与过错惩处相结合,把创建工作列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同步考核。

巩固创文取得的成果,并使文明城市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必须依靠健全的长效机制,实现创建工作常态化、城市管理精细化。拥有深厚历史文化积淀与传承的汉魏故都许昌,在追求城市文明的道路上众志成城、披荆斩棘、矢志不渝!

创建成果惠民生 幸福指数节节高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幸福底色,也是一座城市的内在气质。

多年来,许昌坚持以创建促发展、以创建惠民生、以创建增优势、以创建聚合力,探索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长效机制,并使之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

“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是历届市委、市政府长期坚持的创建工作理念,也是许昌创建工作的最大特色和亮点。

我市始终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创建工作的根本标准,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创建工作迸发出源源不断的活力。

伴随创建工作的推进,一项项温暖人心的“民生套餐”相继出炉,一件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实事好事落到实处,广大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越来越高。

我市先后建成178个公园、游园和广场,打造82公里沿河绿色长廊、38公里外环防护林带、96公里环城防护林带、30公里“两高”生态廊道,新增4处总面积10万亩的大型生态林海、5个高档观光农业生态园,发展花木种植面积90多万亩,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6.43%、绿化覆盖率达41.5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5.75平方米,实现了“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

我市紧紧抓住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切实谋划好民生实事,特别是突出抓好改造老庭院、老厂院、老市场、老街道和增加停车位的“四改一增”工程,让老城区加快提质。

我市谋划了一大批城建重点项目,分步推进实施,使城市面貌持续提升,人居环境更加优良、更加宜居,特别是加强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配套功能,积极打造“15分钟生活服务圈”“15分钟健身圈”“15分钟医疗服务圈”“15分钟阅读圈”,使城市公共资源配置更加科学、人民群众生活更加便利,获得了群众的广泛称赞。

在创建工作中,许昌始终坚持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擦亮城市文明底色,不断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前不久发布的《河南社会治理发展报告(2021)》显示,2020年,许昌城市宜居度再次列全省首位,并蝉联冠军。

居民生活环境不断改善,公共秩序不断规范,公共服务不断优化……人民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了创建带来的变化,享受到了创建带来的实惠,增强了自觉参与创建、主动创建的责任感和自豪感。

文明创建不止步 “幸福接力”不停歇

在驰而不息的文明创建中,汉魏故都许昌内外兼修、久久为功,实现华丽蝶变,城市品位不断提升,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得到弘扬,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指数节节攀升……和谐幸福的文明之风扑面而来。

文明城市创建的目的是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是一项永无止境的工作。只有文明创建永不停歇,城市才会更加亮丽。

2001年,我市在全省率先提出创“三城”、实施碧水蓝天工程,吹响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号角。经过不懈努力,我市于2015年2月首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2017年4月7日,许昌作为中部地区和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唯一代表,在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典型发言,被中央媒体集中巡礼和《焦点访谈》栏目采访报道,进一步提升了自身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也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7年11月,经中央文明委复查审核确认,许昌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2018年,我市综合实力稳居全省第一方阵,城市宜居度及居民幸福感、获得感、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4项指数均居全省第一位,并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

2019年,我市再次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

2020年6月29日,在全省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上,我市以视频方式进行的经验介绍,受到了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与会人员的高度赞扬。禹州市通过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年度测评,长葛市通过河南省文明城市届满复审,襄城县、鄢陵县成功创建河南省文明城市,许昌实现了全域创建。

2020年11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许昌以优异成绩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成功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三连冠”。特别令人自豪的是,许昌以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地级市第七名、河南第一名的优异成绩,成为全省乃至中部地区唯一被中央文明办通报表彰的地级市,受到全国瞩目。

从2001年到2021年,20年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不过是短短一瞬,但在一座城市的发展进程中势必会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迹。梳理许昌文明城市创建的脉络,不难发现,虽然考评标准不断变化,但许昌始终坚持从全局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脉相承、与时俱进,锲而不舍终圆梦。

文明城市创建是一个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实践过程,是一项只有逗号没有句号的永恒课题,也是一场久久为功的“幸福接力”。创文,我们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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