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规范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诚信环境,9月7日,市工商、卫生等部门在市区春秋园林广场举办了“诚信兴商”暨2006年“诚信兴商宣传月”宣传活动,以解决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处理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业欺诈行为。
“诚信兴商”活动由市整规办、市委宣传部及工商、卫生等12个部门联合发起,主题为“以诚信兴商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树立诚信理念、形成诚信机制、规范经济秩序、创造诚信环境为目的。活动将通过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使“诚信兴商”理念深入人心,提高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使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普遍建立起符合自身工作特点的诚信自律机制,使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提高,以权谋私和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使各级政府机关的社会公信力显著增强。
“诚信兴商”活动还将与“百城万店无假货”、“购物放心一条街”等创建活动紧密结合,共同搭建“诚信兴商”活动的统一平台。“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将在每年的9月份举行。
来自:许昌新网 200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