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级
2023-09-20 2023-09-20 16:50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许昌市财政局 许昌市民政局 许昌市乡村振兴局 许昌应急管理局 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09-20 16:5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财政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应急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财政厅、民政厅、乡村振兴局、地震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行规〔2023〕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是我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此项工作。

二要认真落实。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强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要主动对接,积极配合,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要在保障房屋基本安全的前提下,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加强农房设计,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不断改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条件。

三要加强过程监管和技术指导。针对农村危房改造中经评定或鉴定为C级的住房,不能只采取粉刷外墙、增设防水等方式进行修缮,应对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加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房屋主体结构安全。农房抗震加固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加强过程监管和技术指导,确保工程质量。

四要做到年度任务推进实施和信息录入同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工作调度,定期上报工程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在推进建设过程中,要同步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统”中及时填报信息,做到进度与信息填报一致。

五要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民政、乡村振兴、应急(地震)等部门,结合当地农户需求、经济条件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本县(市、区)实施方案。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