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 重要政策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的通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01-06 11: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以来,新型冠状病毒奥密克戎(Omicron)变异株逐渐成为绝对优势流行株,其传播力和免疫逃逸能力显著增强,但致病力明显减弱。为进一步科学、规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工作,我们组织专家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2023年1月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链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解读

手机扫一扫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