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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开展“四个一百”专项行动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访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副主任王东晓

【信息来源:许昌报业传媒集团【作者:【信息时间:2018-12-26 06:3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开展‘四个一百’专项行动,是市委、市政府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推动许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抓手,是检验干部作风的‘试金石’,关乎许昌发展大局和全市人民的福祉,意义重大、影响深远。”12月19日,就如何贯彻落实“四个一百”专项行动,记者采访了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副主任王东晓,他对此感慨颇深。

“四个一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察委立足政治机关的定位,制定出台了《市纪委监察委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保障“四个一百”专项行动的意见(试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在四个方面下功夫,服务保障“四个一百”专项行动。

坚持以强化认识为引领,在抓好专项行动落实上下功夫。市纪委监察委坚决维护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提升站位、聚焦主业、积极行动,不折不扣抓好“四个一百”部署要求和任务分工落实。

坚持以精准施策为路径,在破解企业发展难题上下功夫。“通过对东城区7家企业走访调研,我们梳理出了企业存在的土地规划手续、金融担保风险、退税补贴政策等方面19个突出问题。”王东晓认为,开展“四个一百”专项行动,帮助企业解难题、增信心、促发展、建机制,要坚持四个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原则,从实际出发解决问题;坚持合法合规、依法办事原则,在法律制度框架下解决问题;坚持市场主体、促进发展原则,立足经济社会健康平稳高质量发展解决问题。

坚持以实干担当为基石,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上下功夫。王东晓说,惩贪治腐是为了营造更加公平开放的外部环境、更好地保护企业合法经营,在办理涉企案件时,对企业经营者无主观故意、社会影响小、态度端正的轻微违法行为,充分运用宽严相济政策,依纪依法从轻从宽处置;对涉案不深、影响不大的,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及留置等审查调查措施。此外,积极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把工作失误与个人腐败、缺乏经验与明知故犯、出于公心与以权谋私区分开来,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坚持以严明纪律为保障,在优化全市营商环境上下功夫。市纪委监察委将立足本职,发挥执纪监督强党建、促发展、为人民的作用,运用“四种形态”处置干扰和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违纪违法行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服务民营企业工作中顶风违纪、贪污贿赂、权力寻租、吃拿卡要、设障阻挠、与民争利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坚决从严从重给予查处;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的,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对查处的顶风违纪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严明的纪律为开展“四个一百”专项行动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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