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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02-03 08:4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教综〔2023〕1号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各研学基地、研学承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和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文件精神,提高中小学生综合素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进我市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开展,积极构建中小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品质持续提升、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基础条件保障有力、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发展体系,让学生受益、家长放心、社会满意。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提升认识高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在中小学校全面开展研学实践活动,是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广大中小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热爱之情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引导学生主动适应社会,促进校内、校外教育深度融合的重要方式;是学校课堂教育的延伸,是中小学生感受传统文化、增强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研学实践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了一种“在行走的课堂里成长”的新模式:旅行实践中研学,重构新型学习方式;研学实践中旅行,全面提升核心素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要积极倡导开展研学实践活动,引导广大中小学生走出家门、校门、走向大自然,感受家乡许昌的美,感受祖国大好河山的波澜壮阔,弘扬中华文化、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的传统文化意识、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社会实践能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到实处。

二、规范研学实践内容

(一)聚焦六大教育板块

1.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板块。依托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非遗场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等资源单位,引导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坚定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2.革命传统教育板块。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等资源单位,引导学生了解革命历史、增长革命斗争知识、学习革命斗争精神、培育新时代精神。

3.国情教育板块。依托体现基本国情和改革开放成就的美丽乡村、传统村落、特色小镇、大型知名企业、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项目等资源单位,引导学生了解基本国情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激发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之情。

4.国防科工教育板块。依托安全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科技馆、科技创新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资源单位,引导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掌握科学方法、增强科学精神、树立国家安全观、增强科学精神和国防意识。

5.自然生态教育板块。依托自然景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基地等资源单位,引导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树立爱护自然、保护生态意识。

6.劳动实践教育板块。依托具有农业生产、工业体验、商业和服务业实习等劳动实践功能的教育基地、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农业基地、企事业单位等资源单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养成尊重劳动的情感、形成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二)科学规划活动方案

1.小学以乡情、县情为主,设计1-2天的研学活动方案,以四-六年级学生为主;初中以县情、市情为主,设计2-4天的研学活动方案,以七-八年级学生为主;高中以市情、省情为主,设计3-7天的研学活动方案,以高一、高二学生为主。

2.作为校园课堂教育的延伸补充,各学段要结合现有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各科教材,充分依托各学段具体的文化课科目课程,并结合现有研学实践基地情况,针对各学段学生的共有特点进行课程设计。

3.研学是一门课程,原则上在学习时间内进行,确需在周末、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应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严禁组织学生到宗教场所开展研学活动。

(三)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教体局、各学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对于研学活动开展不规范、开展过程中存在违规现象的县(市、区)和学校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将研学实践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到中小学校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学生参加研学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中。

(四)创建精品课程线路

研学实践课程建设和线路设计是研学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课堂教学的延伸,优秀的课程和优质的线路才能真正达到研学的效果。市教育局将成立由研学基地、承办机构、中小学各学段各学科一线优秀教师组成的课程研发专家组,在各研学基地和承办机构现有课程的基础上,深挖基地资源内涵,以各年级教学内容为参照,深化跨学科整合,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精选主题,打造一批具有许昌特色的精品课程,建设许昌市研学实践活动精品课程库,规划打造3-5条精品线路,如三国文化游、钧瓷文化游、自然生态游等,更好地服务于我市广大中小学生。

三、聚焦三大原则

(一)纪律性原则。各地各学校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研学实践活动规范有序。严禁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从研学实践活动中牟取任何不当利益;严禁学校假借学生研学之名公款旅游或变相组织教师借机旅游;严禁在研学实践活动中接受有关机构及基地的吃请、收受红包、礼金等;严禁强制要求学生参加研学实践活动,确保研学实践活动规范有序。

(二)安全性原则。各地各学校在开展研学实践活动时,务必把安全放在首位,强化“安全第一”责任意识,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有主题、有目标、有内容、有实施、有评价。

(三)公益性原则。各学校在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时,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借研学实践活动名义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按照自愿的原则开展研学活动,活动开始前,学校应以召开家长委员会、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广泛听取家长意见,告知家长研学实践活动的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研学课程、费用收支及注意事项等,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必须由家长签署同意书后方可进行。

四、明确各级管理责任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对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研学机构的管理,落实对所属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管理规范、责任清晰、部门协同、保障安全的研学实践教育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

许昌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教学研究中心统筹负责全市研学实践工作,并对各县(市、区)、各学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研学活动开展不规范、开展过程中存在违规现象的县(市、区)和学校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规处理。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成立局领导为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明确本区域内研学实践工作具体责任股室,同时要将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纳入到中小学校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之中。

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政教处、教务处、医务室、安保处人员及教师和学生家长代表为成员的研学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每学年初要制定研学实践活动工作计划,每学期要确定不同的研学实践主题,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将学生参加研学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五、加大基地管理力度

各县(市、区)教体局、各学校组织开展研学实践活动时,必须从经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基地中进行选择,严禁安排学生到未审批的基地开展活动,未经过验收通过的基地,不得承接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已审批挂牌的基地要按照审批的板块开展相应的研学活动,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学校可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研学实践活动,如确需委托承办机构开展的,要选择有资质、专业性强、社会信誉高的机构,并与承办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

市教育局对各基地实行动态化管理,管理周期两年,每年11月15日前各基地上报本年度运行情况(包括当年接待量、接待学校明细、开展课程情况、学生评价、存在的问题、下一步规划等内容)。每年年底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基地进行考核评估,复评合格者,保留其称号,进入下一个管理周期;复评不合格者予以摘牌,撤销其市级社会实践基地称号,不得再承接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

管理周期内,组织宗教、迷信活动,组织反党、反社会主义活动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撤销市级基地称号。

管理周期内,基地运营不规范,一年内学生、家长、学校满意度调查低于90%的、投诉较多的;课程开发数量较少,针对性不强,不能满足研学需要的,予以黄牌警示,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撤销市级基地称号。

六、落实备案管理制度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全体、以学定行的原则,将研学实践活动纳入年度教学计划,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学校组织研学实践活动,要提前 10 个工作日将备案审批表、组织方案、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研学课程手册等材料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未经备案和方案未审批通过的一律不得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所属学校在本辖区内开展活动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跨区域开展活动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市直学校、东城区、开发区、示范区所属学校开展研学活动的,报市教育局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审批备案。严禁学校不履行备案程序,擅自组织研学实践活动,严禁学校不按备案后的研学实践方案开展活动,随意变更研学线路。

 

附件:许昌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审批备案表

 

 

许昌市教育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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