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昌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5-10-29 00:0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许昌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327在许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田茂盛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许昌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4年预算收支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合计1213880万元,实际完成1252246万元,为预算的103.2%,增长15.4%;支出预算合计1684597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2229664万元,实际完成221176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2%,增长9.2%
2)市本级。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378610万元,实际完成398586万元,为预算的105.3%,增长16.9%;支出预算为410750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补助县(市、区)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546995万元,实际完成53462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7%,增长12.5%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合计588755万元,实际完成530055万元,为预算的90%,下降18.5%;支出预算合计658595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695369万元,实际完成554119万元,下降15.1%。收支下降主要是土地类基金收入减少。
2)市本级。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78220万元,实际完成198364万元,为预算的110.9%,与上年基本持平;支出预算为178220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补助县(市、区)等因素调整为311331万元,实际完成220954万元,增长2.8%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均为1028万元,因许昌银行参与组建中原银行,当年利润未分配,实际完成收入45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实际完成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合计331168万元,实际完成372378万元,为预算的112.4%,增长9.9%;支出预算合计335578万元,实际完成335761万元,为预算的100.1%,增长17.2%
(二)全市财政工作情况
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市财政部门按照“坚持一个统领、强化一个保证、把握一个核心、实现六个提升”的总体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科学理财,务实发展,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财政工作目标,取得了新的成绩。
1
、充分发挥财政调控职能。集中财力支持制约经济增长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               
一是支持经济稳定运行。落实资金2.6亿元,支持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筹资组建国有控股融资性担保公司,筹集企业发展互助资金2.5亿元,发放调贷资金16亿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扩大“营改增”试点行业范围,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累计减轻企业负担1.9亿元。

二是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筹措资金16.5亿元,支持科学技术馆、国省道改建和公共交通系统等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整合水利、农业等专项资金6.9亿元,支持实施“三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同时,认真研究政策,超前谋划项目,加强沟通对接,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全市累计争取上级各类资金107.3亿元,增长10%
三是支持载体体系建设。投入资金2.5亿元,完善扶持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建设,提升服务业发展载体功能;筹措资金1.7亿元,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和太阳能光伏发电等项目,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支持力度。 
2
、严格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坚持把服务“三农”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促进了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全市财政农林水支出合计25亿元。

一是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筹措资金5.2亿元,足额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投入资金6.5亿元,支持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高标准粮田建设,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为粮食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投入资金2.5亿元,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农业发展,支持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和农村水利设施建设,落实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和畜牧良种补贴政策,对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实施奖励,大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三是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筹措资金9.2亿元,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和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持农村公路、危房改造、安全饮水和扶贫开发项目建设,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3
、加大保障改善民生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民生投入,认真落实“十项民生工程”等惠民政策,全市涉及民生的支出达157.7亿元,增长8.2%,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3%
一是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亿元。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足额发放和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198元,达到1761元,实现了应保尽保;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落实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等扶持政策,加大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奖励力度,促进就业创业。
二是全市财政教育支出51亿元。全面落实农村“两免一补”、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等政策,支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健全中职、高职和普通高中教育助学制度,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标准,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分别达到600元和800元,促进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三是全市财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9亿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年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35元,并重点向农村倾斜;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对城市年满60岁以上、农村年满50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实行计划生育奖扶。
四是全市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亿元。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开展文化信息资源基层服务、“舞台艺术送农民”、电影放映等农村社区文化建设,支持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推进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是全市财政住房保障支出5亿元。通过“统贷统还”融资43.5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推动棚户区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
六是全市财政公共安全支出11.3亿元。继续深化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改善基层政法机关执法办案条件,加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
、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创新。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健全政府预算管理体系,逐步形成了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独立、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运行机制。
一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综合财政预算,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面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加强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积极推行零余额账户管理。依托财政投资评审选择重点民生支出和社会公益性项目开展绩效管理试点,建立了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有机结合的管理机制。
二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研究制定《许昌市市直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许昌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保障财政科学高效运行。制定出台市直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和外宾接待经费等管理办法,市县乡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规范公务支出行为。
三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增减变动实施动态管理,组织开展“三公”经费和“小金库”专项治理,积极配合做好土地收支、财政决算和彩票资金专项审计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财政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执行均衡性有待提高;政府债务逐年增大,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加重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改进和加强。
二、2015年预算草案情况
2015
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意义重大。
2015
年财政预算安排既面临一些有利条件,又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收入方面,中央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引导和促进投资、消费增长;全市经济综合实力持续提升,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增强,这些都将为财政增收奠定基础。但我市经济运行仍面临较多困难和压力,国家加快推进税制改革,继续扩大“营改增”实施范围,全面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许昌银行主体税收上划省级等因素,都将影响财政收入增长。从财政支出看,支持全面深化改革和落实各项增支政策都需要增加投入,特别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推进机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民生政策提标扩面、偿还政府到期债务等硬性支出较多,财政面临较大增支压力,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今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五型许昌”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强保障、控风险、惠民生,推进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资金效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综合分析影响财政预算的各种因素,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10%
(一)2015年财税改革重点
1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地方教育附加、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范围,主要用于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自主创新。
2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2013年及以前年度的结转资金,区别不同情况,采取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同级政府预算收回统筹使用等措施加以盘活;对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较大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3
、大力推进预算公开。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
、落实税制改革政策。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并将新购入不动产和租入不动产的租金纳入进项税额抵扣,相应简并增值税税率;积极落实资源税改革政策,煤炭资源税按销售收入的2%计征。
5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健全债务扎口管理机制,市级各部门举借政府性债务实行统一计划管理,县(市、区)年度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实行报备制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6
、做好其他改革工作。研究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管理意见,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提高政府购买服务占公共服务项目资金的比例。做好项目筛选、推介和示范等工作,确保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现新突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预留一定资金,支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二)2015年重点增支政策
1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此项改革从2014101日起实施,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即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全国范围内同步实施。为确保改革顺利实施,国家拟同步调整基本工资,市本级增支3620万元。
2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2015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统一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小学、初中、特殊教育分别达到每生年600元、800元和4000元,市本级增支1780万元。
3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提标。对缴费500元以上1659周岁参保人员,每人每年补贴标准不低于60元;对60岁以上符合领取条件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标准由60元提高到80元,两项合计市本级增支1522万元。
4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提标。201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市本级增支590万元。
5
、城乡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扶。对城市年满60岁以上、农村50岁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年补助960元,市本级增支803万元。
6
、按时偿还到期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新增15000万元,用于偿还市级重点项目到期BT债务和银行借款等。
7
、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企业发展及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增支1850万元,用于中小企业发展、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奖励、促进十大产业链发展等;新增中小企业互助金5000万元,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两项合计市本级增支6850万元。
8
、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涉及部分专项资金增支14531万元,主要是安排城建、交通、教育、水利、农业、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用于市区城建重点工程、支持“三大水利”项目建设、推进文教事业发展和落实惠农政策等。
(三)2015年收支预算安排
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留缺口、有保有压”的原则,对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收入预算。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438750万元,增长10.1%。主要收入项目:
一是税收收入344310万元,增长10.9%。其中:增值税45420万元,增长17%;营业税103810万元,增长13.1%;企业所得税43220万元,增长14.8%;个人所得税12750万元,增长14.4%;城市维护建设税61530万元,增长20.2%
二是非税收入94440万元,增长7.1%。其中:专项收入46420万元,增长97.5%,主要是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1300万元,增长4.5%;罚没收入15911万元,增长12.4%
2)一般公共支出预算。根据收入预算安排,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算帐,并考虑省提前下达专项补助24214万元后,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540313万元,增长29.4%。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869万元,增长62.2%,主要是工商质监部门下划及示范区新增代管区域增支。
②公共安全支出25362万元,增长18.6%
③教育支出67903万元,增长37.3%,主要是支持许昌学院省市共建、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推进示范区重点中学建设等增支。
④科学技术支出3039万元,增长21%
⑤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599万元,增长31.2%,主要是安排新兴媒体与文化产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
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711万元,增长14.3%
⑦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517万元,增长34.2%,主要是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下划、医保补助政策提标等增支。
⑧节能环保支出6722万元,增长13.7%
⑨城乡社区支出67573万元,增长16.8%
⑩农林水支出29018万元,增长29%
交通运输支出12125万元,增长42.3%,主要是农村公路三年提升计划奖补资金增支。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589万元,增长44.1%,主要是企业发展资金增支。
粮食物资储备支出508万元,增长4.7%
专项支出19960万元,增长18%
预备费9300万元,增长47.2%,占一般公共支出预算的1.7%,符合《预算法》1%3%的法定比例。
其他方面支出127215万元,增长55.9%。主要是:罚没、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安排支出29722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安排支出11600万元,市直偿债准备金25000万元,中原电气谷偿债支出11078万元,东城区偿债支出17000万元,预留涉及个人政策性资金13300万元,重大项目支持资金4870万元,冬季集中供暖补贴资金3000万元,清潩河橡胶二坝工程建设补助2400万元,农资市场建设奖补1000万元,金融信贷投放奖励、“营改增”改革专项支出4205万元等。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78470万元,增长53.2%,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58000万元,增长56.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390万元,增长71.5%,征收标准由2030/㎡提高到90/㎡;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6500万元,增长81.3%;城市公共事业附加收入22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78470万元,增长41.5%。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258000万元,增长40%;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6390万元,增长1.8倍;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6500万元,增长76.5%;城市公共事业附加支出2200万元,增长22.2%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5
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0万元,增长2.8倍,主要是开普电气研究院股息收入增加85万元及保安服务总公司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增加收入40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支出安排170万元,增长2.8倍,用于开普电气研究院科技研发创新和保安服务总公司训练场地提升改造。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5
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374804万元,支出预算371228万元,预计结余3576万元。主要项目: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5234万元,支出291116万元(含动用上年结余15882万元)。
2)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6624万元,支出8481万元。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0502万元,支出64192万元。
4)工伤保险基金收入7245万元,支出4790万元。
5)生育保险基金收入5199万元,支出2649万元。
三、认真抓好2015年预算执行
2015
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按照“适应新常态、持续稳增长、加快转方式、争创新优势、着力惠民生”的总体要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严格预算收支管理,努力稳定经济运行,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
(一)贯彻实施新《预算法》,全面推进依法理财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把宣传贯彻新《预算法》作为“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在全社会营造学习新《预算法》、执行新《预算法》的良好氛围,自觉把新《预算法》要求,贯彻到各项财政工作中去。
二是严格贯彻执行。认真做好新《预算法》组织实施工作,把新《预算法》各项规定作为预算管理工作的基本准则,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不断提升全市财政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三是做好政策衔接。把新《预算法》中关于政府预算体系、政府预算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转移支付制度等修订内容,与全市财税体制改革相衔接,相互协调,同步推进。
(二)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完成年度预算目标
一是坚持把依法组织收入作为财政部门基本职责和中心工作,细化收入任务,夯实收入责任,主动加强与税务等征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收入预测和预算执行分析,加快建立与相关经济指标变化情况相衔接的考核评价体系,认真贯彻实施《河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确保各项税收和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二是加大财政民生投入,以落实“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和“十件民生实事”为重点,按规定及时、足额、快捷下达民生资金,确保民生资金使用的连续、有序。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工资制度改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标等各项增支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科学界定财政作用边界,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用预备费解决外,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政策。超收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绩效监督,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肃各项财经纪律
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意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集中更多的财力保障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需要。
二是按照《河南省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方案》,全面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实现对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化管理。
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大力加强对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各项规定,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各位代表,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繁重。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振奋精神、务实重干,克难攻坚、主动作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五型许昌”、加快实现富民兴许宏伟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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